大禹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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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厚纪景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天灏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持股变动时间 | 2024年2月1日 | |||
股票简称 | 大禹生物 | 股票代码 | 871970 | |
变动类型 | ? 增加 ?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 有 ?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 是 ?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
北京厚纪景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天灏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3,320,000 | 2.9813% |
(二)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北京厚纪景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天灏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1,304,000 | 10.1508% | 7,984,000 | 7.16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304,000 | 10.1508% | 7,984,000 | 7.1695% |
(三)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 ? 是 ? 否 |
本次减持事项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的情形 | ? 是 ? 否 |
二、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