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林、吴小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