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赛科技:董事任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晶赛科技(871981)公司公告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丁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刘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增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各一名。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12月,就职于安徽天峰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00年8月,就职于合肥正业计算机公司,任总经理;2000年2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合肥汉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04年4月,就读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取得博士学位;2004年4月至今,就职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历任MBA中心副主任、副教授、EMBA中心主任、院长助理、教师等职务;2015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南京易互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2022年3月,任安徽丰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2023年4月,任欧普康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2021年5月,任合肥海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常州多晶涂层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安徽多晶涂层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2年10月至今,任合肥博清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顾问;2022年12月至今,任合肥碳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顾问。

2、刘岩,男,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 7 月至 2016 年8 月,就职于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内销区域经理;2016年9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任外销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04月,就职于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商务拓展总监;2022年5月至今,就职于合肥晶威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于本次董事任命的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记录》。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