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赛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2569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诗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679,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91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8,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以及中国证券网(www.cs.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679,7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制《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679,7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拟制《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679,7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1、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679,7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679,7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4年经营发展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679,7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不进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679,7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拟制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44,92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侯诗益先生、侯雪女士、郑善发先生、徐飞先生以及查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监事会拟制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965,4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陈维彦先生、孙龙凤女士以及胡孔亮先生为公司监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679,7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679,7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故建议公司继续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的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679,7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不进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 98,837 | 99.8586% | 140 | 0.1414% | 0 | 0% |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大林、冉合庆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