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赛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代码:871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表扬或奖励。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本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审计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一)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簿、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检举人员的。
第三十一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本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审计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报告严重失实的;
(四)未能保守公司秘密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