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概述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敞开银票、保理、信用证、保函等)。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借款,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要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并根据银行要求,可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为授信提供无偿担保。
二、业务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贷款可能需要公司以资产进行抵押或者应收账款质押,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资产抵押或者质押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议案涉及的授信申请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授信的融资方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要求。
五、备查文件
(一)《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