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华光源海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华光源海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该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发行股数为22,783,8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270,8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279,270.59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991,609.41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7288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友谊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
支行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一)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82,270,880.00 |
发行费用 | 25,279,270.59 |
募集资金净额 | 156,991,609.41 |
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0.00 |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0.00 |
1.江海直达LNG动力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 | 0.00 |
2. 数字物流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0.00 |
3.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四、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 | 0.00 |
五、募集资金余额 | 156,991,609.41 |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友谊路支行 | 54940188000065909 | 43,339,225.24 |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支行 | 66130078801900001043 | 10,181,968.88 |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 | 1901007029200459636 | 15,000,000.00 |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5510000010120100258497 | 97,928,972.60 |
合计 | 166,450,166.72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用于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9,514,150.94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9,514,150.94元(不含税)。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时、准确、真实、完
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五、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光源海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华光源海《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光源海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华光源海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光源海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56,991,609.4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0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募投项目江海直达LNG动力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 | 否 | 48,154,700.00 | 0 | 0 | 0%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募投项目数字物流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1,313,250.00 | 0 | 0 | 0%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7,523,659.41 | 0 | 0 | 0%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56,991,609.41 | 0 | 0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未实施置换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 振 何凌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