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3-094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3,000,000 股,不超过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2918%-4.3891%,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2,400万-3,200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方案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7.70元/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2,310万-3,080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4月7日开始,至2023年10月7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77.5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04-07 | 2023-021 | 是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04-07 | 2023-022 | 是 | ||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 2023-04-07 | 2023-029 | 是 | ||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 2023-04-07 | 2023-030 | 是 |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3-04-07 | 2023-031 | 是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04-26 | 2023-036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06-01 | 2023-066 | 是 | ||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07-27 | 2023-077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08-01 | 2023-078 | 是 |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08-24 | 2023-089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09-01 | 2023-090 | 是 |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 | 2023-09-07 | 2023-092 | 是 |
股本2%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3%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09-26 | 2023-093 | 是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