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15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大厦 19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926,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74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敞开银票、保理、信用证、保函等)。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借款,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要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并根据银行要求,可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为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上述贷款可能需要公司以资产进行抵押或者应收账款质押,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资产抵押或者质押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26,0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计划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有效期限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26,0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 2024 年全年累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源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52,345,099 股。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三) |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0 | 0.0011%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妮、郑雨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