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里物里: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8,200,000元,不超过15,0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820,000股-1,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1%-1.84%,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 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该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8月18日开始,至2024年5月15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99.97%,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54,153股,占公司总股本2.1519%,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116.94%(总数量上限按10元/股的价格计算),最高成交价为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995,332.2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99.97%。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是否已及时履行 |
信息披露义务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年7月31日 | 2023-052 | 是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年7月31日 | 2023-053 | 是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3年7月31日 | 2023-054 | 是 |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 2023年7月31日 | 2023-055 | 是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3年8月2日 | 2023-057 | 是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3年8月14日 | 2023-058 | 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8月18日 | 2023-059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9月1日 | 2023-067 | 是 |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9月14日 | 2023-068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10月9日 | 2023-070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11月1日 | 2023-074 | 是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11月16日 | 2023-075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12月1日 | 2023-094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1月2日 | 2024-001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2月1日 | 2024-003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3月1日 | 2024-007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4月1日 | 2024-018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5月7日 | 2024-051 | 是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5月8日 | 2024-053 | 是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上述减持行为是披露减持公告后的既定计划,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回购方案公告中披露情况一致。 | |||||||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发布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