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大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铁大科技(87254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2541 证券简称:铁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股东大会6次。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参加董事会情况
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徐中伟 10 10 0 0 否

殷建 10 10 0 0 否曹源 10 1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年度,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5月2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公

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等合计二十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2、2022年6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

于补充确认公司2019-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3、2022年8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4、2022年8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选

举董事长的议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5、2022年8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公

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6、2022年9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制

定<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7、2022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8、2022年11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2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9、2022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选

举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2年度,我们通过电话、会议的形式,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性意见,以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2022年度,我们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

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

司相关资料,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度,我们积极参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五、其他情况

1、2022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2年任职期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2年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源 徐中伟 殷建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