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大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铁大科技
股票代码:872541
股票上市地: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1-3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 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200号海德广场2栋办公2802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 11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6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8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9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2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4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意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释义 |
铁大科技、上市公司
指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汇基金指中山市联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联
合光电)
指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
始森林)
指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博源基金指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原始森林通过受让联合光电持有的联汇基金99%的
股权之行为。
《转让协议》
指
联合光电与原始森林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签署
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指北京证券交易所《准则 55 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指
55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
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联合光电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78330115C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成立时间:2005年8月18日
5、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1-3楼
6、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主营业务:光学镜头及镜头相关光电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8、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光电镜头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图形图像识别和
处理系统制造、模具制造及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Ⅱ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工业用房出租、商业营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上述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9、公司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
法措施等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原始森林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0055748L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12年1月17日
5、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200号海德广场2栋办公2802
6、法定代表人:刘鸿
7、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刘鸿持股60%、柳淇玉持股12%、张斌持股12%、万宏持股10%、广
东原始森林基金管理有限公持股4%、徐英持股1.2%、刘宇持股0.8%。
10、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原始森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汇基金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山市联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3MG1GXP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时间:2019年8月21日
5、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70号张企科技企业孵化器7栋5楼507
室B区
6、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规模:2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合伙人情况: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认缴19,800万元,已
实缴16,854.75万元);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认缴200万元,已实缴
170.25万元)。
10、公司所持合伙份额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四)联汇基金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联汇基金所投资的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 | 实际投资金额 | 股权占比 | 投资时间 | 经营范围 |
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372.30
1.3527%
2022.11/2023.03
移动测量系统及相关智能装备与服务提供商,主营移动测量设备及系统、智慧城市大数据服务、机器人及自动驾驶重庆宗申航空发动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0.4102% 2023.03
航空发动机及螺旋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为旋
翼、固定翼的通航飞机和无人机等航空飞行器提供动力装备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73.69 22.3395%
2019.10/2020.03
铁路信号与通信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向客户提供系统集成、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一体化的轨道交通信号通信设备的监控与防护整体解决方案北京桦德感知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华科德科技有限公司)
2,500 21.5517% 2020.01
红外热成像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合计 12,545.99
- - -注:由于联汇基金存在项目退出款再投资的情况,因此上表中抵扣了已退出金额,仅计算剩余投资成本,其中对铁大科技的实际投资金额已经扣减通过现金红利分配及转让股份方式收回的投资成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2019年8月6日,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山火炬联合光电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山火炬联合光电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准名称为准)。2019年8月,并购投资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工商核准名称为“中山市联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联汇基金”)。2019 年9月,联汇基金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联汇基金1%的股权,原始森林持有广东博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70%的股权,即原始森林为联汇基金另一合伙人之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联合光电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项目 | 2023.9.30 |
总资产(元) 2,578,790,8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654,411,853.11
营业收入 452,558,750.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06,703.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0%
(二)原始森林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2022.12.31 |
投资收益 -820.52
利润总额 -1,354.04
净利润 -1,354.04
资产总额 6,135.91
负债总额 2,586.46
净资产 3,549.4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与“中山市联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联汇基金”) 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联合光电”持有联汇基金的全部股权份额转让给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始森林”)。本次交易后原始森林在联汇基金内持有99%的合伙份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协议转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等方式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已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 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2023年11月17日,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联汇基金的全部股权份额转让给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总价181,706,283.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光电将不再持有联汇基金的股权。双方已于2023年11月17日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联合光电在联汇基金内持有99%的合伙份额。中山市联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22.3395% 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受让联合光电之股份后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原始森林在联汇基金内持有99%的合伙份额。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名称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认缴出资额 | 占比 | 认缴出资额 | 占比 |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800
99%
-
-
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
1%
1%
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19,800
99%
合计 20,000
100%
20,000
1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有的中山市联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让方)乙方: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
1、联汇基金为按照中国法律成立并依法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19,800万元,持有99%的份额。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
甲方已实缴出资16,854.75万元;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上述99%的份额出让给乙方,且乙方也同意从甲方处受让
目标份额;
3、本次份额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99%的份额。
(一)份额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次交易价格以联汇基金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为参考,经双方友好协商确
定,将截止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因此,甲方持有的99%合伙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为181,706,283.00元,具体转让安排如下:
甲方将其持有的99%的份额出让给乙方,份额转让款为人民币181,706,283.00元。乙方同意以前述份额转让价款受让份额。
2、双方一致同意,合伙份额转让款由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转让款项即人民181,706,283.00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二)变更登记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将转让款项按时足额支付完成后,本协议双方应相互配合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合伙人变更登记。
(三)盈亏分担
1、自本协议签订且价款全部支付完成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的合伙人,享有其受
让的合伙份额对应的合伙权益。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明确告知乙方目前的全部对外债权债务。
3、份额转让后,乙方作为合伙人,承继并享有的合伙人权利,承担份额转让后
产生的义务。
(四)费用负担
1、为达成本协议而发生的商谈、草拟、签订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本协
议双方各自承担。
2、本协议签署后因执行本协议及其附件而发生的政府费用、法律费用或交易费
用由本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3、本协议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承担和缴纳的
税收。
(五)违约与赔偿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履行或全面履行本协议,或提供虚假、遗漏和重大误导的信息,造成另一方或两方经济损失的,均构成违约。则该方对另一方合伙人因该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差旅费等。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任一合伙人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另一方或多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均应向另一方合伙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受让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付款义务,则受让方应就出让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有关的违约责任,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也应由违约方承担。
(六)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
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多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
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七)争议的解决
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情况,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2、本次达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情况。
3、本次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如在签署正式协议后,上述受限股份
未及时满足交割条件,则可能存在无法交割的风险。
4、本次达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不触及要约收购, 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
情况
2022 年 4 月 2 日,“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山市联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不谋求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此次“联合光电”与“原始森林”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后,该承诺函仍然有效:不会因“联汇基金”作为铁大科技单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过高而影响铁大科技实际控制人团队对铁大科技的实际控制权稳定性,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 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共同谋求铁大科技的实际控制权。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 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181,706,283.00元,本次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原始森林自筹资金。
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二、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之“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 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在未来 12个月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 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
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在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没有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 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
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调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上市公司将延续原有的管理团队,保证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层的稳定。
四、 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单方面对上市公司章程提出修改的计划。
五、 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 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作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
七、 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铁大科技仍将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确保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与铁大科技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铁大科技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 同业竞争情况及规范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在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本公司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现在所从事的以及将来按照发展需要开展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3、若本公司有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本
公司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若本公司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将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
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 关联交易及规范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的情况。
为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
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 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及上市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各项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关联方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情况。
二、 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交易的情况。
三、 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
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它任何类似安排。
四、 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它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买卖铁大科技股票的情形。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说明,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
《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1、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2、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3、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
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 期: 2023 年 11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 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蕰北公路 1755 弄 6 号股票简称 铁大科技 股票代码8725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200号海德广场2栋办公280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信息披露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持股 5%以上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无持股数量: 无持股比例: 无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种类及变动比例
变动种类: 普通股
变动比例: 100 %(合计)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
□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
□ 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
■
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 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
日期:2023 年 11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始森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字:
日期:202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