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创: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3-083]

查股网  2023-11-15  曙光数创(872808)公司公告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232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初始发行普通股7,9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28.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752.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减除发行费用1,685.9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066.0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51号)。公司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0,000股,发行价格为28.80元/股,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25.6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93.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2.05万元。上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专业账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该等专户资金实施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结合曙光数创电子设备科技发展(青岛)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曙光数创”)即将投产,为合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增青岛曙光数创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以承接实施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工序。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2)。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青岛曙光数创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曙光数创电子设备科技发展(青岛)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首创证券、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公司开户银行监管专户账号专户余额资金用途
曙光数创电子设备科技发展(青岛)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5329134924106780元液冷数据中心产品升级及产业化研发项目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