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帅)[2024-014]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郭帅,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山西大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8年3月至2011年10月,进修;2011年10月至2013年1月,山西中盛审计事务所,审计专员;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进修;2017年10月至2021年9月,山西华晋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联席合伙人、律师;2021年9月至今,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独立律师。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11月,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召开会议。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会议次数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计委员会 | 1 | 通讯方式 | 0 | 0 |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并未发表独立意见。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3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各项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客观、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
稳健发展、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帅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