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家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744,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3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6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6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7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2023年发展规划,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3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7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77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良好运行,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润考虑,2022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6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7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7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7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6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103002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7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股数6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103004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6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103003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77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拟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6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定领取薪金。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74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6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 1,100 | 58.82% | 670 | 35.83% | 100 | 5.35%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讷、李向阳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