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4日,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增持情况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持主体遵循《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27日期间内实施稳定股价增持方案,自二级市场竞价买入共计50,000股,实际增持总金额为298,629.73元。
(一) 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
李树秀 | 实际控制人 | 14,717,300 | 26.0373% |
孟家毅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2,717,300 | 22.4989% |
(二) 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 增持措施实施结果
8日开始实施,并于2023年7月26日已实施完毕,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持 数量(股) | 增持 比例(%) | 增持 方式 | 增持 期间 | 增持价格区间(元) | 增持总金额(元) | 增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李树秀 | 20,000 | 0.0354% | 竞价 | 2023年5月8日-2023年7月26日 | 5.91-6.11 | 119,392.37 | 是 | 14,737,300 | 26.0726% |
孟家毅 | 30,000 | 0.0531% | 竞价 | 2023年5月8日-2023年7月26日 | 5.94-6.12 | 179,237.36 | 是 | 12,747,300 | 22.5520% |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增持,未在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增持公司股份,无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