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花溪科技(872895)公司公告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4日,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增持情况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持主体遵循《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27日期间内实施稳定股价增持方案,自二级市场竞价买入共计50,000股,实际增持总金额为298,629.73元。

(一) 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李树秀实际控制人14,717,30026.0373%
孟家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2,717,30022.4989%

(二) 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 增持措施实施结果

8日开始实施,并于2023年7月26日已实施完毕,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增持 数量(股)增持 比例(%)增持 方式增持 期间增持价格区间(元)增持总金额(元)增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李树秀20,0000.0354%竞价2023年5月8日-2023年7月26日5.91-6.11119,392.3714,737,30026.0726%
孟家毅30,0000.0531%竞价2023年5月8日-2023年7月26日5.94-6.12179,237.3612,747,30022.5520%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增持,未在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增持公司股份,无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