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9  花溪科技(8728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7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8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孟家毅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了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拟选举孟家毅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露 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武龙、戈世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宋恩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露 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武龙、戈世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露 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武龙、戈世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史守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露 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武龙、戈世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拟确定2023年8月8日为授权日,向22名激励对象共授予股票期权67.00万份,行权价格为3.60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武龙、戈世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景建群先生、李方民先生、宋恩玉先生、孟小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由其余 3 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