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17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17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9日对拟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的17人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17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三)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7月31日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2);
(四)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17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核心员工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1 | 史守义 | 核心员工 | 2 | 张红森 | 核心员工 |
3 | 贾庆福 | 核心员工 | 4 | 郝绍龙 | 核心员工 |
5 | 张建新 | 核心员工 | 6 | 布天水 | 核心员工 |
7 | 李吉潮 | 核心员工 | 8 | 陈东永 | 核心员工 |
9 | 孟凡海 | 核心员工 | 10 | 于宁 | 核心员工 |
11 | 王文奇 | 核心员工 | 12 | 徐世军 | 核心员工 |
13 | 邓彦伟 | 核心员工 | 14 | 李明 | 核心员工 |
15 | 岳修海 | 核心员工 | 16 | 孙广 | 核心员工 |
17 | 岳杰 | 核心员工 | —— | —— | —— |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四)《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8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