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9日 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孙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 5000 台农业收获机械智能升级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