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6  锦好医疗(872925)公司公告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573,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19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4,573,5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方蔚宜、张彤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