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41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30日起,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25.00元/股调整为12.45元/股,调整后预计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72,029-773,635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1,126,592股,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2年12月26日开始,至2023年12月25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66.7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费用)。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12、2023年8月2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13、2023年9月1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14、2023年10月9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15、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16、2023年12月1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注:股东博尔乐远东有限公司占所持股份比例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为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前的数据 持股5%以上股东博尔乐远东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在实 | |||||||||
施股份减持计划过程中,股东均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其上述股份减持情况与回购方案公告中披露情况一致。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惠州市锦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相关进展情况均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公司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