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4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973,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针对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期间的工作情况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忠轩)》(公告编号:2024-01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丘小乐)》(公告编号:2024-01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能恒)》(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英红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公司2024年拟继续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024年拟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为:
(1)开展单次不超过800万美元或等额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2)开展累计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额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本次审议有限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5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4%;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404 | 1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纪生、张彤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