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6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锦好医疗股票代码:8729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李子睿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日华里9-1-201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锦好医疗 | 指 |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通过集合竞价减持锦好医疗股份共71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341%。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 | 李子睿 |
成立日期 | 2014年09月09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4300461052Y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日华里9-1-201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李子睿 | 男 | 中国 | 天津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与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财务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需求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5,601,3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7339%。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合竞价减持公司股份71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34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84,277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601,377 | 5.7339% | 4,884,277 | 4.9999%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的9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锦好医疗股票,合计卖出股份717,1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734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4,884,277股,持股比例为4.9999%。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锦好医疗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股票交易对账单
5、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查阅本报告书全文。上市公司: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四环南路(惠环段)207号锦好智慧医疗产业园
电话:0752-326678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锦好医疗 | 股票代码 | 87292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日华里9-1-201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竞价交易 | □协议转让 | |
□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表决权委托 | ||
□继承 | □赠与 | ||
□其他(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5,601,377 持股比例: 5.7339%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717,100股 变动比例: 0.7341% 变动后持股数量: 4,884,277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李子睿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