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5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2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2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并于2023年3月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8.52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28个交易日(公司上市不满3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7.43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3月3日开始,至2023年6月2日结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现已届满,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1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408,000股,不超过811,3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7%~0.53%,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347.62万元~691.3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按资金总额下限~上限回购完成后,公司公众股东占比为24.74%~24.48%,将导致公司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低于北交所上市条件25%的要求。因此,本次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将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触发《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中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即时退出情形的基础上进行。公司目前公众股东持股比例25.0066%,为保障公司持续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中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25%的要求,据此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0,100股,后续将根据公众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进行实施相关回购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573%,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100%,最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高成交价为7.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69,19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80.40%。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年2月13日 | 2023-009 | 是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年2月13日 | 2023-010 | 是 | ||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 2023年2月13日 | 2023-011 | 是 | ||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 2023年2月13日 | 2023-012 | 是 |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3年2月13日 | 2023-013 | 是 | ||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 2023年2月13日 | 2023-014 | 是 |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3年2月17日 | 2023-015 | 是 |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3年2月27日 | 2023-019 | 是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3月3日 | 2023-020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4月4日 | 2023-036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5月5日 | 2023-043 | 是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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