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1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