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6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