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供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纬达光电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38,414,05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287,714.5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957,892.09(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329,822.4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0日到账,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2]22000320175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27,287,714.52 |
减: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 | 9,433,962.26 |
(二)募集资金账户到账资金总额 | 317,853,752.26 |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税) | 2,523,929.83 |
(三)募集资金净额 | 315,329,822.43 |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57,400,226.02 |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10,871.94 |
加: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1,728,301.8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6,078,661.88 |
(四)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23年12月31日) | 245,747,432.08 |
注: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28,301.85元(含计划置换但实际未置换的1,586,792.4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狮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 账号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 757900498310138 | 81,748,744.35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狮山支行 | 9550880053831000770 | 163,998,687.73 | - |
合计 | 245,747,432.08 |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公司三期建设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3条涂布生产线、2条拉伸线,配套1条TAC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选址佛山市三水区佛塑三水工业园。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偏光片年生产能力300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末,三期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400,226.02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银理财招赢朝招金多元稳健型现金管理类理财计划 | 9,000,000.00 | 2023年1月4日 | 2023年1月6日 | 固定收益类 | 1.9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物华添宝”G款2023年第14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机构版) | 20,000,000.00 | 2023年9月1日 | 2023年11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广银创富”G款2023年第1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沪深300指数看涨阶梯式)(机构版) | 20,000,000.00 | 2023年9月1日 | 2023年11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广银创富”G款2023年第17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阶梯式)(机构版) | 10,000,000.00 | 2023年9月8日 | 2023年12月7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广银创富”G款2023年第17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沪深300指数看涨阶梯式)(机构版) | 10,000,000.00 | 2023年9月8日 | 2023年11月7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物华添宝”G款2023年第15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机构版) | 20,000,000.00 | 2023年10月17日 | 2024年1月1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0% |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决议自公司董、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公司在2023年存在一次因工作人员疏忽而未经董事会审议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3日内及时赎回并进行了内部整改。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18,000.00元置换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1,586,792.42元置换前期已利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开披露的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公司未开展置换工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七、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经审核,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纬达光电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纬达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3年存在一次因工作人员疏忽未经董事会审议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3日内及时赎回并进行了内部整改,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纬达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
月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15,329,822.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400,226.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400,226.02 | ||||||
累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 | 否 | 376,380,900.00 | 315,329,822.43 | 57,400,226.02 | 57,400,226.02 | 18.20%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76,380,900.00 | 315,329,822.43 | 57,400,226.02 | 57,400,226.02 | 18.20%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18,000.00元置换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目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1,586,792.42元置换前期已利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开披露的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公司未开展置换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 |
过3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万元。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