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纬达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2年12月15日,纬达光电发行普通股38,414,051股,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8.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7,287,714.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5,329,822.43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1 | 偏光片三期项目 |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76,380,900.00 | 315,329,822.43 | 57,400,226.02 | 18.20% |
合计 | - | - | 376,380,900.00 | 315,329,822.43 | 57,400,226.02 | 18.20% |
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 |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 757900498310138 | 81,748,744.35 |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佛山南海狮山支行 | 9550880053831000770 | 163,998,687.73 |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 |
合计 | - | - | 245,747,432.08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偏光片三期项目建设。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暂时闲置。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结构性存款或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类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产品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等要求。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议案审议额度范围内依照公司批核权限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结构性存款或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类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进行披露,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