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魏乐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饶舒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12月财政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的规定,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3年12月财政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的规定,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