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8  纬达光电(87300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6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燕婷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做出了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5,232,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副董事长巢伯阳、董事李其政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15,232,0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15,232,0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2023年9月新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15,232,0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晶、方雪曼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有效。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