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燕婷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做出了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5,235,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纬达光电偏光片三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产品品类,在保持原产品品类染料系偏光片、OLED偏光片的基础上,新增碘系偏光片、防雾片及其他功能膜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232,0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股数2,9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纬达光电偏光片三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产品品类,在保持原产品品类染料系偏光片、OLED偏光片的基础上,新增碘系偏光片、防雾片及其他功能膜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 0 | 0% | 2,960 | 10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晶、方雪曼
(三)结论性意见
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形成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形成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