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7  中纺标(8731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3-087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咏梅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964,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964,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修订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2.01《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3《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4《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6《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3,290,75499.9909%3000.0091%00%
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01《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3,290,75499.9909%3000.0091%00%
2.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3,290,75499.9909%3000.0091%00%
2.04《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3,290,75499.9909%3000.0091%00%
2.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3,290,75499.9909%3000.009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聂东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