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3-087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咏梅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964,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964,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修订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2.01《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3《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4《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6《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78,964,3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 | 3,290,754 | 99.9909% | 300 | 0.0091% | 0 | 0% |
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
2.01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3,290,754 | 99.9909% | 300 | 0.0091% | 0 | 0% |
2.02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3,290,754 | 99.9909% | 300 | 0.0091% | 0 | 0% |
2.04 |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3,290,754 | 99.9909% | 300 | 0.0091% | 0 | 0% |
2.05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3,290,754 | 99.9909% | 300 | 0.0091%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聂东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