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4-040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咏梅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534,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534,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534,6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日常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534,6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日常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与义务,并对报告期内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534,6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金峰已离任)》(2024-02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玉萍)》(公告编号:2024-02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怀立)》(公告编号:2024-02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534,6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534,6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534,6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审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534,6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八)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 | 1,128,0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聂东
(三)结论性意见
案的议
案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