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4-053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管理的各级企业(含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各单位财务收支、经营绩效、资产质量的真实合法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