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深圳市爱心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7,752,403 | 8.40%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深圳市爱心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不高于752,400股 | 不高于0.82% | 集中竞价 |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资金需求 |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根据《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深圳市爱心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本次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的规定。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市爱心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