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1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664,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07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72,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刘建三、石峰、范明、李雪梅、王绪华、王健、孙远奇、杨泽雨、刘庆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6.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131)
6.2《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132)
6.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33)
6.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34)
6.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35)
6.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136)
6.7《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37)
6.8《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38)
2.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承诺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43,664,2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注册资本、 | 1,477,736 | 100% | 0 | 0% | 0 | 0% |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二) | 关于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395,515 | 100% | 0 | 0% | 0 | 0% |
(五) | 关于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1,477,736 | 100% | 0 | 0% | 0 | 0% |
(六)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一)的议案 | - | - | - | - | - | - |
6.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1,477,736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井海、李娟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