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关于泰国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873132证券简称:泰鹏智能公告编号:
2024-058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国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议案》,决议在泰国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和2024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关于泰国子公司取得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和《关于泰国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买卖土地签署情况卖方:
MissNawapornJitsom买方:泰鹏智能(泰国)有限公司2024年
月
日,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土地合同》,合同签署主要内容:
、卖方同意出售地契编号1773,土地编号
,测量档案号
,NongYai区HangSung分区春武里府的土地。买方同意购买前述土地。
、土地面积
莱
颜
平方哇,土地金额总计42,684,375泰铢,最终土地金额按实际测量的面积乘以土地单价为准。
、付款条件第一期:在签订本买卖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支付土地购买价款的20%定金,并被视为土地金额的一部分。
第二期:在土地所有权完成过户之日支付剩余土地款。
、所有权过户
买方将在所有权过户之日支付剩余土地款,并双方同意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在春武里府土地局BanBueng分局或负责土地局登记过户。如有不可避免的情况,无法过户,双方同意酌情延长期限。
5、所有转账手续费、印花税、特别营业税(如有)、所得税以及出售土地和办理土地所有权过户登记所产生等费用,卖方全权负责。
6、卖方具有合法出售土地的权利,包括将土地所有权过户给买方的权利。
7、解除合同
如果卖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或无法按照约定完成过户,将退还所有收到的款项并赔偿买方损失,金额相当于定金的一倍。
如果买方不能接受土地所有权过户条款或不支付合同约定的土地价款,卖方有权没收买方已支付给卖方的所有款项。
(二)备案审批进展情况
2024年6月19日,公司取得山东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700202400212号),核准或备案文号《鲁境外投资[2024]N00212号》,完成商务部门备案审批手续。
三、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境内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尽管目前评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但依然存在不能获得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土地购买风险等,本次对外投资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泰国生产基地在设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买卖土地合同》;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