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896,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25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4,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0)。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896,5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 1,717,648 | 99.9918% | 140 | 0.0082%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井海、张淼晶
(三)结论性意见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目录
2、《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