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杜媛、李琳、田新诚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7)。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所审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 次会议决议》。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