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查股网  2024-11-22  泰鹏智能(8731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9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3,285,164股,占公司总股本3.9665%,可交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本次解限售原因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1刘建三董事长A、C783,1970.9456%3,602,706
2石峰副董事长、总经理A、C502,8660.6072%2,313,186
3范明董事A、C189,6180.2289%872,243
4李雪梅C659,5670.7963%263,827
5王绪华C494,5230.5971%197,809
6王健董事A、C98,9040.1194%454,963
7刘凡军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A、C57,7790.0698%265,783
8孙远奇C230,5760.2784%92,230
9孟祥会副总经理A、C41,2600.0498%189,799
10耿娜董事、副总经理A、C32,9180.0397%151,423
11杨泽雨监事会主席A、C24,7260.0299%113,741
12李长海C65,7770.0794%26,311
13周岩C49,4530.0597%19,781
14陈丽丽监事A、C9,0000.0109%41,735
15古会萍C36,0000.0435%14,400
16陈娟职工代表监事A、C9,0000.0109%35,100
合计3,285,1643.9665%8,655,037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3年4月7日出具的《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股东关于提请协助出具限售股份登记函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自愿限售期间为自2023年4月10日起至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止。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目前,上述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已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相关主体按照所持公司股份的25%比例解除限售。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26,810,65332.37%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高管股份8,060,4609.73%
2、个人或基金594,5770.72%
3、其他法人47,358,31057.18%
4、限制性股票00.00%
5、其他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56,013,34767.63%
总股本82,824,000100.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

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情形。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相关主体违反承诺履行情况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三)《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四)《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