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3,445,152.5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741,011.9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43,857,633.64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36,419,428.26元,其他资本公积为7,438,205.38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8,962,05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922,153.75元,转增23,688,615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八条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等状况,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确定以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具体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券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一)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二)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三)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一百七十一条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公司根据投资规划、企业经营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经营融资环境、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订了《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2022-009)。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