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3-080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1、审议情况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3年6月5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后,公司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8,600万元,达到披露标准。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 | 1,000 | 3.88% | 28天 | 固定收益 | 固定收益类、现金资产 | 自有资金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中信期货-粤湾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 | 4.00% | 29天后每周开放赎回 | 浮动收益 | 国内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依法发行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基金及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 自有资金 |
(二)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虽然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中国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3年第22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1,500 | 3.10% | 2023年4月18日 | 2026年4月18日 | 银行大额存单 | 自有资金 | 否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2565期(270天)收益凭证产品 | 4,000 | 2.95% | 2023年3月30日 | 2023年12月25日 | 券商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募集资金 | 否 |
兴业银行股份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 | 2,000 | 1.80% | 2023年3月29 | 2024年3月29日 | 银行结构性存 | 募集资金 | 否 |
有限公司 |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日 | 款 |
(注:1.中国农业银行2023年第22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可转让,公司将于一年到期前转让;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80%或2.74%或2.95%。)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委托理财的产品说明书、合同等相关认购材料及业务凭证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