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3-112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都伟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881,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32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1,8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1,8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1,8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1,8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1,8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1,8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1,8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不超过12,000万元(含)调整为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1,8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2,767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彦颖、王令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