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都伟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88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32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开展下游经销商融资担保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1,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2,517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彦颖、王令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