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2  天宏锂电(873152)公司公告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都伟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888,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3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波、朱彦颖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