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都伟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888,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3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都永斌)》(公告编号:2024-03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国强)》(公告编号:
2024-03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志国)》(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云基慧储能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88,5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93,1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于审慎原则,股东长兴天赋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钱旭、许云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224,9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于审慎原则,股东董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 | 129,517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彦颖、毛卫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