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公告

查股网  2024-12-17  天宏锂电(87315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4-115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云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为“云基慧”)与王野、石林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孙公司云基慧(杭州)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云基慧以现金方式出资1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王野以现金方式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石林以现金方式出资2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新设控股孙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云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胜义路5号1幢105-118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胜义路5号1幢105-11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日

法定代表人:周志伟

实际控制人: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实缴资本:6,500,000元

关联关系: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云基慧比例为89%

财务状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报告》,浙江云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期末总资产8,829,468.14元,净资产为6,061,121.62元;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438,878.38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王野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鸳鸯金渝大道81号23幢2单元目前的职业和职务:销售经理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自然人

姓名:石林住所: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659号24栋3单元目前的职业和职务:销售经理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云基慧(杭州)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余杭区余杭街道胜义路5号1幢2层2009室2012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电池销售;销售代理;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单位:元

投资人名称出资额或投资金额出资方式认缴/实缴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浙江云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530,000现金认缴51%
王野1,200,000现金认缴40%
石林270,000现金认缴9%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该孙公司将专注以下业务方向:

1. 市场开拓:推广和销售公司的动力电池、分布式储能产品及户储产品至全球市场。

2. 海外仓建设:在海外关键区域建立仓库,提升物流效率与客户响应速度。

3. 产品供应:提供高质量的动力电池、分布式储能及户储产品,满足全球不同地区需求。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方式出资,也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约定的条款(如有),均构成违约。

2.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公司投资总额的20%。

3.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覆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而致使守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参与异地诉讼之合理交通住宿费,以及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利益。

4.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5.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九)、各方同意共同指定代表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文件资料、证件等,并保证所提交的文件资料、证件等真实、合法、有效。

(十)、本协议的相关事项在公司设立后仍然有效,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公示信息、公司章程及办理登记所需手续、协议等不一致时,以本协议约定为准,除非经依法认定为无效或全部股东另行签署新的股东协议取代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十一)、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各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基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设立云基慧(杭州)进出口有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提高物流效率和对海外客户的响应速度,为海外客户提供高质量动力、储能等电池产品,满足海外不同地区的产品需求。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定,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基础。不存在重大风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运行,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从长远角度来看,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签字同意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审批单》;

(二)《云基慧(杭州)进出口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