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满足公司运营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决议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的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对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审阅《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对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结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基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谋 石美金 肖永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