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吉安航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江西众泽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助于完善公司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谋 石美金 肖永欢
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