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爱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出具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